惯犯刘某海,偷黄金、盗电线……频频作案终落网! 前沿资讯
光明网
2023-06-17 21:37:45
近日
赣州经开区公安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通过缜密侦查
快侦快破了一起
价值十万余元的黄金被盗案
2023年6月5日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湖边派出所
接到辖区群众薛先生报警称
其家中价值十万余元的金条和若干现金 被盗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并启动“快警快侦”工作机制
协同分局刑侦、合战等部门
立即展开侦查
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很快锁定刘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
并于当天在经开区某超市门口将其抓获
经突击审讯
刘某海对其于5月26日
以破窗方式入室盗窃金条和现金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同时还供述了5月中旬以同样作案手段
入室盗窃6卷电线的犯罪事实
后根据刘某海供述
民警兵分多路
将涉嫌收购赃物的张某某、朱某某
依法传唤到案
并将被盗的金条及现金悉数追回
目前
犯罪嫌疑人刘某海因涉嫌盗窃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嫌疑人张某某、朱某某正在接受处理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赣州警方
奉劝蠢蠢欲动的不法分子
“伸手必被捉”
所有的心存侥幸都是枉然
结果只能是被法律制裁
警方将以零容忍的态度
严打各类侵财类违法犯罪
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转自:赣州经开区公安
来源: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