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派、病假、休产假……特殊情况这样考核! 环球时讯
我被外派到别的单位了,该怎么进行考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怀孕了,还能参加考核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关于特殊情况考核
这篇带你了解!
对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本单位工作 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 ,参加年度考核, 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
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
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 ,参加年度考核, 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 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 ,由其 现所在事业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 ,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其他单位工作时间,可以根据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记载、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综合认定。
对事业单位外派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 ,在外派期间一般 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 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2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 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对 同时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 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 双岗位双考核 。
对 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 ,立足其工作特点,探索完善考核方法, 合理确定考核周期和频次 ,促进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科研成果。
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 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
女职工按规定 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 的, 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 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