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天津日报
2023-07-28 09:45:54
【资料图】
.第五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资料图】
.第五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